财务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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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苏教厅办[2015]15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苏教厅办函[2015]9号)要求,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积极推进我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不断提高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我校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财务分管领导高度重视财务信息公开工作,财务相关信息做到依法公开,对不涉及国家机密的、应当予以公开的财务信息在校园信息公开栏进行了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财务处不断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及时制订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适时升级财务管理系统,及时公布财务报销手续和流程。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三公”经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使用规定。公开各类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对新增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能够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学校财务预算、决算中涉及的学校总的收入、支出情况、人员支出情况、基本建设、贷款情况等信息,通过教代会、会议纪要等形式,在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按规定向教代会报告了学校年度财务收支状况和经费预决算的情况。 学校下属七家校办企业均能按照规定向学校财务处上报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由学校财务处汇总后上报省教育厅。报表内容包括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相关资料由财务处存档备案。
财务处 2015年11月27日 |